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81号)文件要求和精神,2018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学校概况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宁波大学举办、实施本科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人文学院、法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建筑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和生命医学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800余名。

二、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0094


2018年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专业,具体招考类别、专业、计划如下表:

商务英语专业备注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国际邮轮乘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英语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工业设计专业备注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商品花卉、城市园林、游艇设计与制造、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城镇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工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钢结构建造技术、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服装机械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生产管理、锁具设计与工艺、阀门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三维动画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的考生可报考。

生物技术专业备注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商品花卉、水产养殖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化妆品技术与管理、生化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及管理、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黄酒酿造、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备注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三维动画设计、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信息技术开发与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电子声像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电信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三、历年情况


2017年录取情况

2016年录取情况

四、报名条件


1. 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名与填报志愿


1.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18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

2. 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至24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

六、考试


1.考试科目:

2. 各科满分均为 150 分。

3. 考试日期为 2017年4 月 15日;

上午( 9∶00~11∶3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14∶30~17∶00):英语。

4. 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 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 5 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申报查卷。

七、录取


1.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 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 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 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 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18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八、学籍管理


1. 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18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其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户籍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的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毕业当年或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在退役一年内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高校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根据我省实际及往年报名、录取情况,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其余事项与普通考生相同。

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7332710195900000580;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用途:303024专升本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