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派遣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采用人才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详见附表。

 

二、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采取人才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宁波市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日。

2、报名办法:2021年4月2日前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将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初审结束后,将择优挑选合适的申请者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详见附表。

 

四、薪酬待遇

专任教师岗入院享受学院一类派遣人员待遇(薪酬参照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附表: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专任教师

1

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邮箱:657910225@qq.com

联系电话:17671730926

基础学院

英语专任教师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邮箱:1062987827@qq.com

联系电话:0574-63712651

基础学院

数学专任教师

1

数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基础学院

体育专任教师

1

体育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注:1.历届生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21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应届毕业生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1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