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类别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时间2022-10-28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 29 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 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25号)要求,结合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现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促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协调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学院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公开事项、公开路径等,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有序组织,建立了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与此同时,学院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办法、公布了监督与投诉途径,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丰富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渠道  

学院在继续加强原有的网站、会议、文件、纸质材料以及发布通告、接受咨询等形式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师生群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渠道,灵活运用各类校园媒体、微博、微信、抖音、手机短信、公告栏、广播站等载体和方式,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较好地提升了信息公开覆盖率。另一方面,以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保障公开保密两不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充分利用官方主页、新闻网、学院内网、信息公开专栏等,发布学院信息、展示学院形象,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2021-2022年度,学院发布“新闻动态”类信息912条,“部门通知”类信息982条,各类普发公文信息260条,处理上级公文1100件,处理信访件50件,回复学院邮箱各类咨询、建议81件。学院累计发布官方微博195条,官方微信353条,制作发布抖音视频65条。除涉密项目外,学院基本信息、规划计划、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各项工作安排、各类学术讲座信息、各类评奖评优、干部任用、项目评审、人事聘任、职称评审、学位评定、学生事务管理、学风建设等信息均实现公开。此外,还有八类专项信息公开情况,具体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学院及时在招生网(http://zs.ndky.edu.cn)、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ndky.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历年录取情况及录取查询等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准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院招生网专设“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历年信息”、“录取查询”等栏目,公开、公示学院的招生信息,方便考生家长监督、查询;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信息、学院录取人数和入围名单均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招生咨询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布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74-87600018)、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74-63712643)、招生信息网址、以及咨询QQ(941542780)、研究生招生咨询QQ(3253543178)、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777495548)。

 2.就业信息公开情况。依托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jy.ndky.edu.cn/)、就业指导中心公众号(科院就业)等渠道,宣传国家、省市及我校的各项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发布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职位信息)、宣讲会(招聘会)信息;开展学院招聘会公开报名、学生职业生涯指导、报到证和档案查询服务等就业服务,优化就业流程,为毕业生营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就业环境。学院在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dky.edu.cn/xxgkndbg/index.jhtml)公开了历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年度预算、决算情况每年均按要求上报宁波市财政局、教育局,同时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dky.edu.cn/xxgkndbg/index.jhtml)公开。学院教育收费项目如本科生收费批准文件文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院计划财务部网页公示及财务事务大厅上墙公示。教职工可通过相关平台自行查询科研经费、工资、福利、校园一卡通消费记录等信息。

 4.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动公开学院岗位设置、应聘条件、岗位聘用、人事调配、高层次人才选拔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在宁波人才网公开学院岗位设置、应聘条件;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内部信息网和“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学院招聘计划、岗位设置、进修计划、教职工考核和奖惩、学院考核、人事调配等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以及职称评聘的条件、院内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和结果等信息。

 5.科研信息公开情况。常规性公开信息主要包含: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申报通知发布、推荐、评审和立项结果;各级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的申报通知发布、推荐、评审、立项与建设情况;各级科研项目的经费配套及科研成果的奖励情况;企业与地方对科研成果的需求、科技推广与交流活动等信息。在学院内部信息网的部门通知和部门网站的通知公开栏里发布相关通知及各类信息,确保过程管理公开、透明、公正。

6.人才培养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在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dky.edu.cn/xxgkndbg/index.jhtml)公开了历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同时在学院主页和教务部网站对学科专业设置、教学评估、培养方案、教学实践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依托学院国(境外)交流合作网(https://gjhz.ndky.edu.cn/)、宁大科院国境外交流与合作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国(境外)交流合作通知公告、交流交换项目信息、交流交换选拔结果公示;公开因公出国出境政策法规、手续办理流程和外籍教师管理等信息。

8.党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坚持党务公开与校务信息公开相结合,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党务信息公开,依托学院学院内部信息网、党建网,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党员,服务党员、师生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ndky.edu.cn/)、学院新闻网(http://news.ndky.edu.cn/)、学院内部信息网(http://nw.ndky.edu.cn/)和学院新媒体(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此外,常用对外网站还有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国(境外)交流合作网、迎新网、党建网、纪检监察网、科院人网和各二级学院网站。

2.各类纸质材料:通过发放学生手册、统计报表、文件、会议纪要、办事工作手册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主动向上级呈报请示报告、情况总结汇报等各类信息。

3.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及各类宣传栏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师会议、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各类领导小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会议、工作例会等各类会议形式及时通报学院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映,也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五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下一阶段,学院将通过以下举措,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让“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深入人心,把公开理念融入各项工作中,努力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五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相关党务、校务信息,进一步深化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面对不断提高的信息公开要求,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同时要以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借助学院门户网站、OA 办公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等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渠道,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全面深化“互联网+校务服务”,提供快速、便捷的综合信息服务,提高信息公开能效。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执纪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执纪监督,不断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和信息发布质量,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dky.edu.cn/xxgkndbg/index.j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574-63712656)。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