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关于公布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招聘专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的通知 20160411

  我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及初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及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请通过初审人员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将本人报考真实性承诺书(需签名)、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硕毕业(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和学校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顺丰快递形式寄到指定地址(拒绝到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材料首页请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面试前核查原件。

  部分岗位另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工程管理教师、日语教师岗位另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的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包括任职年限)。

  机械教师另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包括任职年限)、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体育教师另需提供篮球方向专业的证明。

  资格复审结束后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不按规定的时间邮寄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次所有岗位招聘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的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2月23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毓秀路505号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杨咏曼楼824室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74-87600037。

  附件:专任老师资格复审名单201604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

20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