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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财税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涉外商事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培养特色

本专业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所有专任教师都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博士研究生比例达到50%;本专业专任教师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100%,所有专任教师都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各大律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聘行业导师30余位,构建强大实务导师团队。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式灵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实践能力和复合能力的培养。在课程选择上,学生可以选择商科课程以形成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在增强职业能力上,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以行业导师和学生结对的“1+1”指导模式,“法律传声筒模式”、“法律援助”等形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养能“学以致用”、“一专多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修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就业情况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面宽,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此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商务律师等新兴岗位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专业理论基础扎实,近年来不少同学被斯坦福大学、日本明治大学、庆应大学、立命馆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宁波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