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商贸用房租赁经营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BITC-20193627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5日

1.项目概况与招租要求

经业主单位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同意,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商贸用房租赁经营项目(第二批)进行招租。

1.1商贸用房(第二批)位于北校区人文法商院系楼内、南校区师生活动综合体一层东侧、学生宿舍C组团架空层。

《第二批商铺具体情况表》如下:

子包

编号

规划用途

所在层数/总层数

建筑面积(㎡)

备注

最低租金费用(元/年)

1

A-4

鲜花店

一层/三层

约23.00

生活区   师生活动中心

14500

2

A-7

文具礼品店

一层/三层

约43.00

生活区   师生活动中心

26700

3

A-8

眼镜店

一层/三层

约43.00

生活区   师生活动中心

26700

4

A-9

蛋糕店

一层/三层

约86.00

生活区   师生活动中心

51500

5

A-11

甜品店

一层/三层

约62.00

生活区   师生活动中心

37600

6

B-4

蛋糕店

架空层/五层

约63.00

生活区   学生宿舍C组团

55000

7

B-8

书店

架空层/五层

约63.00

生活区   学生宿舍C组团

55000

8

C-2

咖啡书吧

一层/五层

约124.00

教学区   人文法商楼

72900

1.2租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承租人有违反合同约定情形,招租人可解除合同,并不再续租。

1.3商铺费用:①基本租金;②物业费(含垃圾清运费),商铺面积在100㎡以上的0.3元/㎡/天,商铺面积在100㎡以下的0.5元/㎡/天;③水电费(由承租人根据每月实际消耗量按商业用水用电标准与招租人结算)。

1.4承租人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商铺的装修及其他相关开业准备工作, 9月2日正式营业。如无法按期营业,须提前7天向招租人报备并说明原因。

1.5本次商铺招租限定承租申请人按招租人要求的拟定方向经营,确实需要转变业态的,须上报招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后,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也不得擅自转让、转借或改变用途。若发生转租等行为,招租人有权收回店辅,原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对该店辅租金重新定价后再进行招租。

1.6确定承租后,承租人对商铺的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广告牌必须按招租人的要求设计制作。商铺的门面形象及装修在符合品牌的标准的情况下,须通过招租人的认可及验收后方可营业。

1.7在营业期间,承租人负责做好本商铺及门前周边范围的三包工作(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营造良好的店面形象。如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行选取承租方。

1.8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租人缴纳开业保证金(开业保证金标准为各商铺两个月商铺租金,含基本租金和物业费),开业保证金(扣除相关罚款后,若有)在承租人按时开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关罚款后,若有)在租赁到期后无息退还。

1.9承租人商铺中销售产品的品类、门市价等须向招租人报备,不得随意变更。

1.10承租人在经营期内无故不得擅自停业,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招租人报备,否则招租人有权按每停业一天1000元的标准在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承租人需在扣罚后补足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无故擅自停业累计超过7天的,招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另行选取承租方,同时招租人将不再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

1.11本项目招租商铺为白胚房,所有水电装修都须承租人经招租人审批通过后自行改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2本项目招租商铺为临时性建筑,如在合同期内出现政府征用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出租,招租人将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承诺在1个月后无偿退出,原出租合同自动中止。

1.13本项目招租商铺为一期商贸用房,根据学院发展需求后续会陆续推出其他商贸用房,不排除有业态重合,承租人须自行评估相关因素并承担相应风险。

2.承租申请人资格要求

2.1须为具有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的承租申请。

2.2每个承租申请人合计最多能投3个子包商铺,否则投标无效。

2.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承租申请报名

3.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承租人报名时无需提供资料。

3.2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3日17时。逾期报名将不再受理。

3.3报名申请须购买标书,承租人无需到我公司现场报名购买。购买标书前需要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每位承租人仅能代表一家单位进行报名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http://www.nbbidding.com

3.4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4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3.5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 为了保护承租申请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4.承租竞标流程

4.1所有竞标申请人于2019年8月5日上午09:00前将竞标申请文件(竞标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递交至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毓秀路505号)忻元甫报告厅。注:考虑到本项目承租人数量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招投标中心会场在开标时间内无法容纳,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借用场地申请,经由招租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业主单位(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同意,出借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毓秀路505号)忻元甫报告厅为本次项目的开标场地。

投递竞标申请文件的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07:30-09:00。注:非该时间递交会导致无人受理。

4.2开标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09:00。竞标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如申请人未出席则视为放弃对开评标现场过程的进行见证与监督的权利,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得再对开评标的过程提出异议。

4.3现场竞标顺序为按子包顺序拆封进入开标环节的各申请人的竞标申请文件,并由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中所投的品牌、主营产品、主要特色、经营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所有有效的申请人的竞标申请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选出最高得分,最高得分者被选为承租人。最高得分出现相同分数时,则租金报价高的申请人被选为承租人;如出现报价相同时,进行现场抽签,先抽中的为承租人。

4.4每个承租申请人合计最多能投3个子包商铺,但只能中标一个子包的商铺。评委评标顺序按子包序号依次评审,已中标的承租申请人的其他子包的竞标申请文件将不再进入到评审过程。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在2019年8月2日16:00(北京时间)前必须缴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子包

保证金金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1

人民币5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94301

2

人民币1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62102

3

人民币1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53703

4

人民币2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48304

5

人民币2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82105

6

人民币2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52306

7

人民币1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17207

8

人民币20万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2019362760208

6.发布招租结果的媒介

本次招租结果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其他标讯)、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琳

电  话:0574-87609626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电话:0574-87128864、87520541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系人:严锋、夏伟立、吕赟、陈若水、陈洋